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
东莞时代网的支持和厚爱,同时,鉴于近期时间不断有人利用时代网的论坛(以下简称BBS)发布各种广告信息及进行恶意灌水,所以,为了能更好的为大家服务,现我们作出以下几点要求,希望大家自觉遵守:
一>、BBS上不得发布各种广告信息,如需发布自己的供求信息,可到东莞时代网"分类信息"(
www.time0769.com)栏里进行发布;
二>、BBS上发贴需对应相应的主题,例如发布的信息属于数码或IT方面的,则需要在"数码生活"或"IT世界"进行发布。如未在相对应的版块发贴子,则按下列处理办法第四点处置,同时,如未在相对应版块发贴子且同一贴子在一个或以上不相对应版块发贴者将视为情况严重。
三>、BBS上禁止发布任何虚假信息;
四>、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信息;
五>、不得恶意灌水及重复发贴;
以上五点,请各位在浏览东莞时代网论坛时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初次发现具有上述第一、三、四点的,将给予不通知到发布者,直接删贴及将发布者积分清零的处理;
二>、如再次发现具有如上述第一、三、四点的,视情况给予禁言处理或禁止访问的处理,禁此时间视违反的次数而定;
三>、具有上述5点中的第四点的,将给予不通知到发布者,直接删除用户ID的处理,情况严重的将直接封IP(如发现同一IP段在短期内不断注册东莞时代网会员,并利用注册得来的会员账号发布违反第三点要求);
四>、有上述第二点情况的,将视情况给予删贴或转移到正确版块的操作,同时,发布者给予禁言及积分清零的处理。
五>、具有上述5点中的第三点的,将给予不通知到发布者,直接删除所发之贴子的处理,如情况严重者则禁止其在BBS上发言(视情况定禁止的时间)并且所有BBS积分减到-100分。
六>、违反上述第五点的,将禁止发言或访问一个月,积分扣为-300分。所发之贴子将全部删除,情节严重者将不作任何通知直接删ID。
七>、如连续3次或到上被发现有违返以上任意一条或数条的,管理员有权在不通知到任何人的情况下直接删ID。
八>、如两个或两个以上ID在某个时间段内相继因违规发贴被进行处理,且这些被处理的ID最后的登陆IP或最初的注册IP都相同的话(如A和B,此两ID的注册地和最后的登陆地都是同一IP),则根据情况进行IP的禁止发言或禁止访问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者,直接删除ID并禁止IP访问最小1个月时间。
同时,时代网管理处也欢迎广大会员积极举布各种违反要求的行为及会员,举布在经证实后,将给予举布者增加BBS积分的奖励(具体操作是将违规者的总积分里的50%奖励给举布者,最低为10分),各会员可在"时代社区"里的"意见反映"栏目进行举布,将留下联系邮箱以便我们进行联系。
此规定自2008年8月9日中午12时起正式实行。
(为透明处理,现决定从2008年8月26日起,在此贴的跟贴中会不定期公布处理情况)
(如对处理结果有意见。可在"意见反映"版块发贴)